勞委會指出,去年十二月放寬過勞認定指引,過勞認定不受限工時,改由醫師依工作樣態和工時綜合認定,且舉證責任轉移至資方;加上三月啟動「疑似過勞調查及認定機制」,主動協助調查勞工作業環境和工時,才使今年一到九月過勞案件數量成長兩倍。
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長傅還然說,六十六名發給職災給付的過勞案中,有三十四人過勞死,其餘為傷病或失能;以行業別分析,則以製造業佔三成五最多,其次為運輸及倉儲業、保全及清潔等服務業。過勞案件平均年齡四十五歲,有六十三人為男性、女性只有三人。
其中勞委會主動介入調查的有十一件,最知名的是二月統聯客運蔡姓司機開車途中發生心因性休克,強忍不適,硬撐把車子停在國道警察局門口,救了全車性命,自己卻送醫後不治,勞委會調查發現他死前,曾一天工時長達十五小時,被認定過勞死。
但統聯客運總經理白德存指當時蔡未超時工作,不清楚專家為何會認定其過勞。《蘋果》昨無法取得蔡姓司機家屬看法。
勞委會指多數被認定為過勞案件都是因工時過長,如一名五十四歲遊覽車司機,在工作時中風送醫後不治,他在病發前半年,平均每月加班高達一百一十小時;另名四十七歲工地保全,在工地急性心臟衰竭不治,他雖有高血壓病史,但控制良好,因猝死前一個月加班達一百零八小時,因而仍認定為過勞死。
科技業工程師洪先生說,企業還是把員工操到爆肝,這些機制只是讓勞工事後較容易領到給付,無助改善現狀。
另方面,北市勞工局昨也宣布,稽查發現知名連鎖披薩店達美樂有未發加班費及依規定每月延長工時不得逾四十六小時,達美樂卻達四十八點五小時等四違法事項,限其今日陳述意見,違法最高可罰一百二十萬元;達美樂指將配合辦理。
此外,勞委會三月起協調全國九家醫院開設過勞門診提供諮詢,並可由醫師開立預防過勞建議書給僱主。至上月底止已有一百八十人看診,開出二十六張建議書。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職業醫學科主治醫師范豪益說,過勞患者以服務業、會計師居多。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祕書長黃小陵說,國內勞動環境仍未改善,應修法對過勞員工的僱主追究刑責。
◎勞委會:0800-085151、www.cla.gov.tw
◎各縣市勞工局處
.台北市勞工局1999或(02)27208889
.台中市勞工局(04)22289111
.高雄市勞工局(07)8124613
.其餘縣市可上網查詢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eae6989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點我訂閲新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