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通報 涵蓋村里幹事

出版時間 2011/11/12
未來18歲以下兒少出入情趣用品店,家長、老闆都會被罰。資料照片
未來18歲以下兒少出入情趣用品店,家長、老闆都會被罰。資料照片

張秀鴛解釋,納入村里幹事是參考《社會救助法》,把最在地的公務人員納入通報責任,但實務上通報時間點難以切割,因此未強制規定通報的時間。由於村里長屬於民選公職人員,不屬《公務人員服務法》規範,未納入通報責任對象。
這次修正案也明訂報紙以外的出版品、錄影帶、遊戲軟體等須分級,主管機關也須委託民間團體成立內容防護機構,建立網路防護機制。張秀鴛說,這部分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負責,若未來網路平台業者未提供防護措施,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另外,家長也要注意18歲以下的孩子有沒有去不該去的地方了!修正案明訂兒少不得出入酒家、成人用品零售店(即情趣用品店)等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的場所,就算因好奇而闖入,家長還是會吃上1萬至5萬元的罰單,場所負責人也會處以2萬至10萬元罰鍰,還要公布負責人姓名。
◎記者唐鎮宇

★網路防護措施
.報紙以外的出版品、遊戲軟體等應分級
.主管機關應委託民間團體成立內容防護機構,網路平台業者必須針對有害兒少身心內容建立防護措施
罰則
.未分級罰5萬至25萬元
.無防護措施,罰6萬至30萬元
★遠離情色商店
.兒少不得出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業等涉及賭博、色情、暴力場所
罰則
.父母罰1萬至5萬元,場所負責人罰2萬至10萬元,並公布負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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