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查出,家住新北市汐止區的趙樹凱,今年六月在交友網站認識一名女網友,隨即以拍照為由,相約隔月四日在台北火車站見面,兩人在車站二樓用餐時,女子主動要求到旅館休息,趙翁以為飛來豔福,開車載女子到附近柯達飯店後,用iPhone手機幫她拍了二十九張僅著內衣褲的清涼照,再送她返回車站。
二十四天後,女子突然對趙樹凱提出告訴,指控當天到飯店休息時,趙翁先強行脫掉她的連身裙,用手機拍攝她只穿內衣褲的照片,再動手脫她內衣,她不斷掙扎、哭鬧,趙翁才罷手,但她仍被趙翁用手指性侵得逞。
但趙樹凱辯稱,當天兩人用餐時,該名女子非常熱情,不但主動與他擁抱、貼臉,甚至當眾親他,進飯店房間後,女子自行脫衣要他幫忙拍清涼照,拍完後又問他要不要先付錢再做愛,才驚覺遇到援交妹,他當場拒絕,對方就穿回衣服。
檢察官認定,告訴人遲至案發後二十四天,才去報案,還拒絕醫護人員內診驗傷,且當庭勘驗照片發現告訴人當時表情愉悅、甚至裂嘴大笑,還擺各種撩人姿態,毫無遭強迫或違反意願的跡象,因此將趙翁不起訴。
趙翁昨得知記者來意,透過對講機說「我沒空」就匆匆掛掉。
2011/10/22:一名60歲竹科高階主管接獲陌生女子嗲聲嗲氣來電,相約見面春風一度後,以為飛來豔福,卻接連被騙1400萬元。
2011/08/21:32歲陳姓工程師趁妻回娘家坐月子,邀女網友回家共度良宵,卻被控性侵。
2011/05/02:28歲陳姓男子和女網友首次約會就被對方帶回家,以為豔福不淺,不料竟遭2名男子洗劫,還被女網友提告性騷擾。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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