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留手腳」擄人妻陪酒抵債

出版時間 2011/10/16
洪姓主嫌等人因囚禁劉姓夫妻遭逮送辦。黃仲明攝
洪姓主嫌等人因囚禁劉姓夫妻遭逮送辦。黃仲明攝

警方表示,劉姓受害人(23歲)與梁姓妻子(20歲)曾在主嫌洪源星(35歲)的酒店經紀公司上班,婚後一同辭去工作,但收入不穩,因而向洪嫌借15萬元,加上先前欠的11萬元,總共積欠26萬元,不料2人因無力還債,遭洪嫌強行押走,警方訊後將洪嫌等5人以恐嚇、重利等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洪嫌上周四晚上先將梁女騙出,逼問出梁女與丈夫位於三重的租屋處後,再夥同晏子軒(19歲)、林孝賢(23歲)、羅文辰(23歲)與鄭智銘(29歲)等人,持改造手槍至住處將劉男一起擄回林森北路的經紀公司。
洪嫌將2人軟禁於經紀公司辦公室,恐嚇:「不還錢就各留下一隻手腳!」隨後又逼2人簽下41萬元本票,更將梁女帶到中山北路酒店上班,劉男趁前天外出籌錢時向警方報案,但他擔心妻子安危,事後仍若無其事回經紀公司。
警方前晚11時許,持拘票到經紀公司先逮捕洪嫌、晏嫌與鄭嫌,昨晨2時許再至酒店將梁女救出,並在門口逮捕把風的林嫌與羅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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