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瑞(五十八歲)是生產液晶顯示器的長韻興業公司負責人,他昨受訪表示:「三年前妻子罹患癌症,我因心靈空虛,到北市長安西路新加坡舞廳跳舞,因而結識姚女,妻子知道此事後,曾提醒我『小心錢被騙光』,但我還是無法克制,決定包養她。」
韓瑞形容:「姚女長相酷似侯佩岑,身高約一百六十四公分,三十六歲,十幾年前從中國四川嫁來台灣,離婚後獨自養育十歲兒子。」韓瑞說,三年前兩人交往後,他每月給姚女十萬元,交換姚女每周兩天不到舞廳上班,陪他約會,「這些錢我當作嫖妓費,不跟她計較」,但二○○八年三月間,姚女先向他借三百萬元說要買屋,後來沒買房子也不還錢,宣稱「錢匯回大陸老家了」,二○○九年十一月又向他借五百萬元買北市延平北路一戶房屋,「後來我察覺姚女以類似手法向其他男人騙錢,氣不過才提告追討借款。」
高院判決指出,韓瑞自稱「包養」姚女,每周兩天夜宿姚女家,兩人經常出遊,每月自願給姚女十萬元,另借款五百萬給姚女買屋,但因當時兩人交往中,才沒立下借據。
姚女則否認被包養,強調自己是「付出青春」與韓瑞交往,並提出韓瑞寫多張字條,內容為「不管如何,一定要積極盡快的讓娘子成為有屋階級」、「能夠有娘子這麼好的伴侶,我一定會永遠疼愛珍惜」、「我是娘子的歸宿、家和守護神」,強調所有款項都是韓瑞心甘情願資助她。
一、二審法官依據相關字條,認定韓瑞著迷姚女美色,自願支付五百萬元,昨判韓瑞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韓瑞昨氣憤說:「我承認曾迷戀姚女,但她周旋在幾個男人之間,劈腿又騙錢,向我借錢買屋,事後卻推托不還,我一定上訴到底。」長髮纖瘦的姚女昨受訪說:「很感謝台灣法官的公正判決,但不希望這件事影響我工作和小孩,不方便說太多。」不過她爽快地答應讓《蘋果》拍照,頗有「川妹子」的直率作風。
韓瑞另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姚女名下房屋,事後姚女傳送「我會和你同歸於盡」簡訊給韓瑞,被依恐嚇罪判拘役二十天。韓瑞另向姚女求償另筆三百萬元房屋「借款」,正由法院審理中。
★2011/08:北市胡姓男子包養曾女,給她280萬元,胡得知曾女已婚後訴請還款,士林地院認定贈與判免還。
★2010/10:桃園陳男包養魏女5年共匯給她72萬元,分手後陳訴請返還,最高法院認定贈與判免還。
★2003/05:北市周男包養洪姓酒女,洪女以家人生病等理由向周男要145餘萬元,台北地院認定借貸判須還錢。
★2000/08:台南姚男包養王姓舞女,出百餘萬元替她買小套房及賓士車,分手後姚男訴請返還,台南地院認定贈與判免還。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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