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老闆逼洗屍 6看護控訴

出版時間 2011/10/04

判決指出,林鴻坤(四十五歲)、吳靜惠(四十三歲)夫婦在高雄市經營孝升、孝星、永泰三家養護中心,兼營孝欣葬儀社,兩人從二○○八年起僱用六名越南籍看護工,負責旗下養護中心每晚八時到隔天早上八時夜班看護工作。
林鴻坤夫婦為節省葬儀社開支,自二○○九年四月起,白天不定期載六名看護工到殯儀館、醫院等地,由林鴻坤示範幫往生者清洗、穿衣等入殮事務,再要看護工接手完成,六人當場驚嚇拒絕,竟被威脅「不照做就遣返」。

六名看護工迫於護照及存摺遭僱主扣留,且來台積欠約十五萬元仲介費,只好強忍恐懼洗屍,卻只領到時薪五十元,直到二○○九年九月,警方接獲檢舉查緝,六名看護工才停止受迫害。檢方傳訊林鴻坤夫婦僱用的台籍臨時工,查出洗屍酬勞約五百元、入殮一千元,洗屍加入殮約一小時完成,因此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將這對惡老闆起訴。
林鴻坤夫婦一度坦承帶看護工到殯儀館洗屍、抬屍入殮,但辯稱「越傭想多賺加班費,自願幫忙」,到法院才翻供:「越傭只幫忙提東西、洗毛巾。」但六名看護工一致證稱被強逼洗屍,其中一人還驚爆被林鴻坤帶去墓地挖墳、撿骨;另名看護工則含淚說:「我在殯儀館看到屍體,嚇到當場昏倒。」還有看護工證稱夢到洗屍體,嚇得尖叫驚醒。法官綜合各方證詞,昨判這對夫妻各十月徒刑,因雙方和解,緩刑三年,但須向國庫支付二十五萬元定讞。

諷刺的是,高雄市警方早在前年九月,查獲林鴻坤夫婦以低廉薪資脅迫看護工洗屍,高雄市府去年竟還將孝欣葬儀社評鑑為優等業者。高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處課長郭孟禹昨還企圖撇清責任,宣稱:「低薪強迫外勞洗屍,不是殯葬處管理業務,孝欣去年經專家評鑑各方面都表現不錯,才獲優等。」
林鴻坤昨電話受訪時喊冤:「哪有那麼多屍體好洗?我辦過幾件殯葬案、洗多少大體,殯儀館都有電腦記錄,這樣判決公平嗎?」但台南市私立天壇老人養護中心主任甘士照說:「如果該名僱主私下讓看護工幫忙清洗大體,實在太不厚道。」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宗頂說:「第一次聽到這樣的案例!」呼籲外籍看護工不要隨便被僱主嚇唬住,「現在法規把外籍勞工保護得很好,沒那麼容易遣返。」

高雄市高姓葬儀社業者說,以洗身、化妝計價,每具大體可領約一千二百至一千五百元,「只發五十元,根本是吃人,太離譜!」高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郭耿華痛批:「該集團任意調派外勞,改變工作內容,屬集團性犯罪,非常惡劣!」勞工局已開出七張罰單共裁處八十四萬元。勞委會職訓局外勞組組長傅慧芝表示:「外籍看護工依法不得從事其他工作,否則可依《就業服務法》處僱主罰鍰,並廢止聘僱許可。」
民眾陳玉潔說:「我媽也住安養中心,若知道看護外勞除幫媽媽擦背、翻身,還得去洗屍體,我心裡會發毛。」民眾郭翠華說:「安養中心負責人很可惡,判太輕,看護工晚上照顧老人,白天還被逼做其他事,可能無法專心照顧老人,簡直拿老人家生命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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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名女看護白天被逼洗遺體,晚上則要值夜班照顧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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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女看護控訴值完夜班後,竟被僱主帶去挖墳撿骨。
養護中心老闆娘吳靜惠及其丈夫剝削外勞,各判刑十月。`資料照片

★禮儀師
※為往生者淨身、穿衣:每具1000~2000元
※為往生者化妝:每具2400~3600元
※安排葬禮會場流程:每件5000~20000元或抽成總預算50%
★撿骨師(土公仔)
※挖墳、撿骨(土葬):每具6000~12000元
註:以上為台北地區行情,其他縣市可能較低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2011/05/27:嘉義蘇姓夫婦經營炸豬排生意,竟強迫不吃豬肉的女印傭每天炸豬肉16小時,前2個月只給薪800元,還扣薪1年多,被依《人口販運防制法》送辦。
★2011/03/31:新竹開補習班晏姓夫婦非法僱用女印傭,逼她每天超時工作18小時且不准休假,3年來沒給薪資,不從就拳打腳踢,被依《人口販運防制法》送辦。
★2011/03/23:屏東強匠冷凍食品石姓老闆強逼19名越勞超時工作,讓他們住垃圾場旁,被依《人口販運防制法》送辦。
★2010/08/27:某名牌體育服裝代理商張雯琳強逼2女印傭吃豬肉,若不吃就扣薪,被依強制罪判6月,緩刑2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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