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孔令玉(四十六歲)與丈夫分居多年,十年前婚後和前同事王裕華(五十四歲)交往,但王男懷疑孔女另劈腿其他男子,為此多次毆打、跟蹤孔女。孔女曾寫筆記:「王裕華又拿花瓶與安全帽打我,把我打得頭破血流,他很狠,想要我死。」還告訴子女:「若我失蹤,就是王裕華幹的。」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晚,王男到孔女家按電鈴,但她不敢開門,王男大吼大叫猛捶大門,孔女怕驚動鄰居只好開門。不料王男進屋後,持刀猛刺孔女右胸兩刀致死,還變態地把塑膠瓶蓋塞進孔女陰道深達子宮頸,再用菜刀在她下體割四刀,另在臉、臀等割八刀。
王男行兇後故布疑陣,用藥膏塗抹孔女傷口,又用電風扇吹孔女避免屍臭外洩,隔天孔女友人前來,發現孔女渾身是血死在床上。
王男被捕後辯稱:「那天孔女拿刀自殘,我幫她敷藥,我離開後有其他男人到她家,應該就是兇手。」但法官依孔女筆記、子女證詞及王男衣服上有孔女血跡等事證,認定他長期對孔女施暴跟監,後因愛生恨痛下毒手,並刀割孔女下體洩憤。
精神科醫師江漢光表示,王男認為女友想分手就是對他不忠,因此以她下體當作懲罰對象,但一般人洩憤頂多殺人見血就收手,若進一步毀屍,多半因個性衝動或飲酒、吸毒而失控。兩性作家江映瑤建議:「恐怖情人常有強烈控制欲,若雙方意見不合或要談分手時,切記不要跟對方抬槓爭辯,也不要掉頭就走,先讓他講到情緒發洩得差不多了,再安撫他回家。」
◎2011/03/25:女子葉庭瑜向裱褙店老闆張俊原借1600萬元被追討,找友人聯手殺害張男並剁掌棄屍,被判無期徒刑定讞。
◎2008/05/15:新竹水電包商潘傳熙,不滿工人林明展手腳不乾淨,夥同員工打死林男後放入桶內浸泡鹽酸,被判刑14年8月定讞。
◎2004/04/20:黃姓男子涉嫌殺害鄭姓前女友後,棄屍苗栗第4公墓,並用鹽酸毀屍造成上下半身腐壞程度不對稱。
◎1998/03/07:新竹清大研究生洪曉慧因三角戀情殺死同班好友許嘉真,事後用王水毀屍,被判18年定讞,現已服刑完畢。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點我訂閲新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