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勞檢 7個月開罰485件

出版時間 2011/08/25
家樂福、長庚醫院等違反勞基法,圖為家樂福工作情形。
家樂福、長庚醫院等違反勞基法,圖為家樂福工作情形。

勞工局統計,違反《勞動基準法》遭裁罰案件中,工資問題一百八十七件、工時問題一百六十七件、休息休假則為九十五件,三項共占違法案件的百分之九十二點六。勞工局即日起將啟動「掃A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預計檢查一千五百家事業單位,捍衛勞工權益。

日前傳出數起醫師疑似過勞死的高雄長庚醫院,上月被護士檢舉,院方怕被發現工作超時,乾脆連打卡也省下,勞工局調查後開罰二萬元。勞工局勞動條件科長羅永新表示,該院雖已改善,但仍有人投訴「打完卡又被要求工作」,目前正深入調查。
國內零售業龍頭家樂福則被檢舉「員工連續工作十四天未休假、連續工作十二小時沒休息、未依規定發給加班費」勞工局查證屬實,也開出四張罰單,共罰四萬八千元。

長庚醫院回應,少數護士責任感重,打卡後還留在醫院,已請護理長規勸。家樂福經理陳依芳說,缺失已改善,會要求各店注意人力調配,時薪人員在假日工作,也一定發雙倍薪資。
此外,南台灣客運公司也因工資給付未達基本工資、使勞工超時工作、以維修費名目扣抵勞工工資、未給加班費、未備勞工下班卡等問題,被開四張罰單。
勞工局局長鍾孔炤指出,《勞基法》在今年六月修正,雇主如違法使勞工超時工作或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高可處三十萬元,限期仍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大高雄總工會總幹事石德隆表示,未成立工會的公司偶有雇主違規,呼籲勞工勇於向勞工局檢舉,或是向各工會投訴以進行調解。

★高雄長庚醫院 裁處次數3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未依規定給予職災勞工公傷病假。
★家樂福量販店 裁處次數4
※未確實記錄勞工的出勤時間。
※使勞工超時工作。未讓勞工每7日有1日休假,使其連續14日出勤。
★南台灣客運 裁處次數4
※工資給付未達基本工資,且使勞工超時工作。
※以維修費名目扣抵勞工工資。
※未給加班費。
※未置備勞工下班卡。
註:稽查時間為今年初至上月
資料來源:高雄市勞工局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蘋果》全新四大主題新聞信 盯緊疫情及重要新聞 訂閱完全免費
點我訂閲新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