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購地弊案 竹科管理局控扁 求償23億

出版時間 2011/07/16
前總統陳水扁昨出庭說,沒有指示竹科管理局購買龍潭土地。梁建裕攝
前總統陳水扁昨出庭說,沒有指示竹科管理局購買龍潭土地。梁建裕攝

檢方起訴指出,台泥董事長辜成允經營的達裕公司擁有龍潭大批土地,開發多年績效不佳,為了不再繼續虧損,花4億元透過蔡銘哲找吳淑珍協助,將龍潭土地納入竹科園區範圍,珍再藉扁出面召集行政院等單位於2004年元月間通過「先租後購」方式向辜購地,珍再透過蔡銘哲向辜收4億元賄款。

竹科管理局委任律師羅明通昨指出,當時花了76億餘元購地,購地款中應包括4億元佣金,簽約後卻發現其中近8萬坪土地及建物竟是龍潭科學園區的公設,根本無法過戶,損失約19億1千萬元,竹科管理局形同冤大頭,監察委員也因此追究懲處竹科管理局承辦官員。
竹科管理局因此控告扁珍、辜成允、竹科管理局前局長李界木、白手套蔡銘哲及達裕公司連帶求償4億元,並對達裕公司提出解約返還多支付的19億1千萬元的訴訟。

龍潭購地案科管局求償內容

陳水扁昨穿灰色外套出庭,全程笑容滿面。他表示,科管局向達裕公司購地不是其指示,對龍潭案完全不知情,李界木曾在法庭說,這是他做的決定,證明不是我陳水扁的指示。庭訊結束前,陳水扁還特別向法官強調:「每庭必到」。

辜成允律師陳彥希則稱,購地時雙方議價人員都不知有4億元佣金,且佣金不在購地價款內。台泥發言人黃健強說:「不清楚事件始末,且是董事長私事,與台泥營運無關,不方便回應。」黃健強私下認為,買賣土地應是單純的交易,並不違法。法官昨先與雙方確定爭執事項後,諭知雙方先行閱卷,再擇期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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