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保官昨前往八仙樂園複查救生員配置情形。梁建裕攝
另外,消保官針對前天水上輔導員沒有執照卻仍穿著救生員服裝,有誤導消費者之嫌,開罰2萬元。
昨下午消保官李大鵬大陣仗帶隊至八仙樂園複查,當下指出,八仙先前以未經救生員專業檢定的水輔員執行業務,卻著救生員服裝,已依《消保法》開罰2萬元,他強調,這些水輔員若無足夠專業能力,遇溺水者可能被拖入水中,「反而是害這些水輔員喪命!」
另外,李大鵬說,八仙園區內15個水上設施,每個設施至少須配置一名救生員,加上計算水域面積,合計須33名救生員,而23條滑水道出口都須設置救生員,扣除維修未開放的6條水道,須有17名救生員,全區總計須有50名救生員,昨業者剛好配妥50名救生員,因此複查合格。
對園區內救生員無照一事,攜家帶眷到園區玩水的陳小姐表示,擔心孩子在沒有合格救生員的環境玩水很危險;遊客林君儒更說,本就該配置足夠救生員,最好是有經驗的救生員,才能對意外具應變能力。
八仙樂園育樂公司客服部代副理王懿君承諾,往後會依法維持應有救生員額配置,並對水輔員、救生員服裝做出區隔。
遊客心聲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水上遊樂設施本應有設置足夠的救生員,呼籲消費者要自己的安全權益硬起來,若有水上樂園的救生員額未符合法規配置,就不要前往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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