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交通大隊蘆洲分隊警員遭民眾投訴,駕車時講手機卻未使用免持聽筒。投訴人提供
【投訴組╱新北報導】新北市交通大隊蘆洲分隊警員遭民眾錄影投訴,開車使用行動電話卻未使用免持聽筒,只用單手握住方向盤,相當危險,遭批「知法犯法!」
蘆洲分隊表示,該警員正趕往醫院處理事故,情急下才未使用免持聽筒,已告誡不得再犯。警改會認為,這是可以預防的交通違規,用處理公務來卸責並不妥當。
吳先生說,4月5日他和家人到新北市八里掃墓,當他在副駕駛座用手機拍攝沿途景色時,卻在八里往關渡大橋方向,看見一輛新北市交通大隊蘆洲分隊的警車,警員邊開車,還手持行動電話,只剩單手握住方向盤,相當危險。他說,開車使用行動電話,依規定要用免持聽筒,警員「根本是知法犯法!」
新北市交通大隊蘆洲分隊分隊長曾逸弘說,過去曾對內宣導開車講電話要使用免持聽筒,但這名警員當天接到指示前往淡水馬偕醫院處理交通事故,因急於聯繫,一時疏忽才未使用免持聽筒,已告誡他不得再犯。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律師說,這很明顯是可以預防的違規,警方應要求執勤警員配備免持聽筒,並確實使用,不能被民眾錄影舉發後,卻用處理公務來卸責,他批評,「這種理由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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