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擾女被押 「出來再追求」

出版時間 2011/04/23

警方調查,李姓男子(50歲)5年前離婚後,精神狀況變差,因常到銀行存款,暗戀上一名女行員(28歲),對方明確拒絕,但他仍不斷打電話或跟蹤騷擾,讓被害人幾近崩潰。

去年9月李嫌在女子住處外大聲嚷嚷,見不到女子,李嫌竟在門口燒報紙恫嚇,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李嫌交保隔天,又前往女子住處一樓等候,見女子騎車,他還持水果刀想押走她,女子叫救命,他才落荒而逃,後依妨害自由罪移送判刑,關4個月,因精神問題保外就醫,法官並限制李嫌再去騷擾被害女子。
但前天上午他又趁被害人騎車上班時,由後方抱住女子,上下其手,警方昨依強制猥褻罪移送後,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男子向警方坦承,不知怎麼就是對被害人有好感,這次被釋放出來後,還會再繼續追求她!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蘋果》全新四大主題新聞信 盯緊疫情及重要新聞 訂閱完全免費
點我訂閲新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