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ALA懲處名單竟多未執行被批玩假的。資料照片
中市副市長蕭家淇解釋,依法公務員記大過及調非主管職,當事人可以申訴,經重大獎懲委員會審議後認為罪不至此,才未依當初懲處建議。
三月六日台中市ALA夜店大火釀九死,事後發現夜店多項違規,安檢卻都通過,市府在一周內做出懲處,台中市議員黃錫嘉、江勝雄指出,當時市府公布洋洋灑灑三十多人的懲處名單,不料事隔一個月,該調非主管職務的官員還在原位,「當初的懲處報告難道是假的?市府團隊對外說謊,簡真是把市政當成兒戲!」
紀英村昨還到市議會備詢,立即被議員請出去,他只好尷尬離開。
ALA大火中市官員懲處對照表
根據市府人事處的資料,原本懲處名單中應降調非主管職務的官員,只有都發局股長范宏洋照舊降調,其他人職務不變。蕭家淇昨表示,市府尊重重大獎懲委員會所做的決定,「但各局處長還是可以根據業務需要,調整主管職務。」
市議員何欣純批評,市府團隊根本是想渾水摸魚,以為事過境遷,這些人還是可以照常當官,分明是欺騙老百姓。張廖萬堅表示,早就料到所謂的懲處名單只是用來轉移焦點的工具,撲滅這場燒到市長胡志強的大火。
身兼ALA夜店大火調查小組及市府重大獎懲委員會主委的市府祕書長黃國榮強調,當時是因時間緊迫,才會先將應負責任的人列出來並建議懲處幅度,但公務員懲處有一定程序,必須讓當事人有申訴機會,若要避免再引起爭議,按照最初的懲處報告來做就好,就是因為慎重,才會調整。
面對議員的質問,新任都市發展局長何肇喜鬆口,決定將紀英村調整非主管職務,人事命令會火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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