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小妹父母 討2千萬國賠

出版時間 2011/04/14
性侵葉小妹的嫌犯林國政,目前仍收押在看守所。資料照片
性侵葉小妹的嫌犯林國政,目前仍收押在看守所。資料照片

雲林縣政府新聞處長詹益錦低調回應,縣府將召開國賠事件處理委員會討論該案。

葉家父母昨由雲林縣林內鄉長邱世文陪同到雲林縣政府遞交國賠請求書,痛失乖巧女兒的葉母不僅暴瘦,還哭到流鼻血,令人不捨。邱世文則批,一個不定時炸彈無預警被拋進社區,台中監獄竟只用函轉方式照本宣科,沒提醒雲林縣政府注意,官僚的冷淡心態表露無遺。
邱世文指出,雲林縣社會處同樣以官樣文章函轉衛生局與警察局,沒積極後續追蹤;衛生局也未在法定的一個月內完成評估;警察局則是放任林嫌趴趴走,因此葉家決定以「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請求國賠。

對於葉小妹國賠案,律師洪瑞燦指出,早年國賠官司很難打,但在具歷史意義的台北東星大樓四點八億元的國賠官司,二○○五年勝訴後已改觀,該案台北市政府以一點二億元和受災戶和解,當時法官就認為國家有保護人民的義務、公務員有怠於執行職務的事實,未如以往要求極嚴格的因果關係,足見國賠認定標準因應時代變遷,更重視人民的權益。尤其雲林縣府已經懲處縣府、縣警局十三名葉小妹案的失職人員,明顯已符合國賠要件。
但是一名不願具名的縣府官員表示,林國政在監時心理評估再犯可能極高,出獄才一個月就又再犯案。這種危險人物本來就應該要與社會完全隔離,但在葉小妹案之前,相關公務員都以為刑後治療不溯及既往、沒權力阻止林國政回歸社區!直到遺憾發生,法務部長曾勇夫才說刑後強制治療視為保安處理、可溯及既往。政策面和執行面的認知出現相當嚴重的落差。

本案「公務員應作為而不作為」對照

檢警偵辦林國政案專案小組目前確定他出獄到落網的一個半月,至少犯下六案,其中三件竊盜、三件性侵,除了葉小妹案,還有斗六的中年夜歸婦、彰化年輕護士等兩件性侵未遂案,但是林國政供詞反覆,將進行專業心理評估,再決定是否對他測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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