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交通部辦理ETC採購案,宋乃午為讓友人蔡錦鴻所任職的精業公司,和代表紅外線系統的遠東聯盟取得標案,洩露評選委員名單,並從蔡獲取35萬元的不正利益。
全案偵審期間,宋乃午曾在地檢署前亮刀說,「若有拿一毛錢就切腹自殺」,也曾請求法官解除限制出境,理由是「要陪患帕金森氏症的母親到中國就醫」,但被法官駁回。
今年1月下旬,宋乃午從淡水搭快艇偷渡到中國福建,再輾轉到廣東省珠海市投靠友人。刑事局昨說,宋使用網路電話與台灣及中國親友聯繫,本月3日檢察官指揮負責網路偵查的刑事局九隊偵辦,與中國「網路偵查局」合作追查IP位置,4日即逮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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