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遭起訴、求處重刑一事,溫國銘昨發出聲明,指稱市長8年期間的施政,都是依法行政,內心坦蕩,相信法院會還他一個清白。國民黨考紀會主委洪秀柱昨表示,依黨章規定,一審判刑若確定有罪,溫國銘會遭停權處分,屆時便喪失中常委資格。
檢方指出,2006年間,溫國銘(51歲)在彰化市長任內,用女兒溫芝樺名義,以2000多萬元向法院標得彰化市段緊鄰鐵道旁的土地。隔年就向台鐵爭取認養鐵道旁的空地,再由公所施作綠美化工程以提高土地價值,隨後將土地以3577萬元轉賣給建商,賺取高額價差。
另外,2008年3月間,溫國銘又以兒子溫宗翰名義,用總價3310萬元,向台中仁愛之家購得彰化市延平段等4筆土地,因該土地被水溝、既有道路環繞,不利開發。溫國銘為求解套,竟向市公所工務課騙稱,仁愛之家要求公所返還既有道路土地,否則要告公所,並謊稱只要將排水溝加蓋、鋪設柏油道路,仁愛之家就不再要求公所返還佔用的既成道路土地,公所因此編列預算施作。而水溝加蓋工程進行時,因居民擔心造成淹水、引發反彈,溫國銘出席施工說明會時,竟與居民爆發口角、拍桌對罵。
檢方另還查出,溫國銘家族在彰化市三民段共有總面積達6330平方公尺的14筆土地,因土地區分為「車站專用區」,公告現值約1億8029萬餘元,溫遂利用市長的身分參與變更都市計劃會議的機會,發言希望將土地變更為「商業區」(公告現值可增至4億5810餘萬元),雖然土地未順利變更,但為避免遭人非議,溫竟以假買賣方式,將土地移轉給充當人頭戶的張姓友人,此部分涉及偽造文書。
檢方偵查期間,溫國銘多次以身體不適為由,未到庭應訊,但溫卻能到上海參觀世博會,明顯是刻意迴避偵查,檢方認為溫視法律為無物,因此從重求處20年徒刑,並追繳1340餘萬元的不法所得。
★家庭狀況:已婚,育有一女二子
★學歷:彰師大電機碩士
★經歷:彰化市民代表會主席、第14、15屆彰化市長
★現職:國民黨中常委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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