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立超過50年的福義軒以各式口味手工蛋捲闖出名號,在網路普及後名聲更盛,成為嘉義家喻戶曉的超夯特產,小小店面因營業時間總是擠滿顧客,經常大排長龍,有時排隊人龍還綿延數百公尺,蔚為奇觀。
福義軒負責人曾華盈日前透過員工表示「被罰就被罰了,不想再提此事,以後招募員工會更小心。」他不願受訪,希望本案到此為止。
也有福義軒員工為公司抱屈,表示工廠作業確實需要分工,有些適合男生,有些適合女生,「不合需求的就算來應徵也不會錄取,政府真的管太多。」
去年2月,福義軒在門市邊牆公布欄刊登「水上廠誠徵品管人員:限女生,23-30歲,食品相關科系,具經驗者佳;技術員:限男生,25-40歲,高中職,具機械經驗佳;作業員:限女生,23-35歲,高中職;臨時人員:限女生,22-40歲,高中職。」的徵人廣告,因內容限制性別及年齡,違反《就業服務法》,被不符資格的求職者向勞委會檢舉。
後來,勞委會轉請嘉義縣政府處理,縣府去年5月去函調查時,福義軒承諾即刻改善,但事後縣府到場查察,卻發現徵才廣告仍有年齡限制,嘉義縣政府因此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一項的就業歧視規定,對福義軒裁罰30萬元。
福義軒不服裁罰提起訴願,被駁回後又提行政訴訟指出,《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僱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保護的是已受僱的員工,第二項禁止刊登不實廣告等,才是限制僱主對尚未僱用與即將僱用員工的禁止事項。
福義軒認為,同法第二項對招募人才的公告並未規範不得有年齡限制,他們的徵才廣告並未違法。
但法院根據縣府蒐證認為,福義軒廣告內容有「限女生」、「限男生」、「23-30歲」、「25-40歲」等語,將使求職者認為該職缺有年齡及性別限制,有意應徵但年齡或性別不符可能因而望之卻步,剝奪其應有的面試機會,已違反就業平等原則而構成就業歧視,因此判福義軒敗訴。全案可上訴。
地址:嘉義市西區成功街98號
歷史:創立於1951年,嘉義最老牌的餅乾工廠
沿革:1977年生產手工蛋捲後成為熱銷品、門市限量1人2包
熱門商品:手工蛋捲、純鮮乳餅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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