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賠償案增「超額險」詢問高

出版時間 2011/01/14

以美亞產險為例,二百萬元的第三人責任險,附加一千萬超額責任險,加上政府規定的強制險,最高理賠金額一千三百六十萬,總保費年約六千元。楊哲豪說,該公司每年超額保險理賠約有六、七件,最高理賠記錄是一千二百萬元。
泰安產物個人保險部科長張玉華指出,該公司的第三人責任險一千萬元,附加一千萬元的「超額保險」,就有二千萬元理賠額度,若以每件車禍事故投保,理賠上限一億元,所增保費只有三千九百元。
張玉華說,雖有高額投保,但酒駕、無照駕駛或故意行為,保險公司都不賠,除非另附加「酒償險」,保險公司才會理賠酒駕肇事,但酒測值超過零點五五,或酒測未超過標準但被法院認定觸犯公共危險罪,仍不賠。記者許淑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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