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僑發言人連榮章昨表示:「相信法官會給一個公正的判決。」事發後南僑董事長陳飛龍派長子陳宏文到泰國公司至今,藉此沉澱、歷練。
二○○七年間,長相清秀,身材姣好的鄧曉倩(三十四歲)先與單身的陳宏文交往,但因陳不願公開戀情,鄧女始終是地下情人。隔年四月,鄧女透過陳認識陳的姊夫東南旅行社副總李樹發,不料李因不知陳、鄧親密關係,私下追求鄧女,進而發展出這段豪門三角關係。
鄧曉倩宣稱意外發現陳宏文是一名人妻的情夫,且兩人婚外情已有十多年,因該人妻有時不能陪陳,陳不甘寂寞才和她交往,她心有不甘下,才透過友人章品晨,利用電子郵件散發陳與該人妻的婚外情黑函。
後因陳宏文胞姊、也就是李樹發的妻子得知此事責罵鄧曉倩,鄧女為報復又散發李也有婚外情的黑函,並將自己和李的性愛照片放上網,且連結李樹發女兒同學部落格供人觀賞,還發簡訊恐嚇李,表示他的婚外情和性愛照已在外流竄,李聞訊報案。
檢方開庭時,鄧曉倩一度假裝大肚子,檢察官察覺有異,當場揭穿她在衣內塞球裝懷孕的謊言,她辯稱想藉此挽回陳宏文,卻遭李樹發律師痛批:「從頭到尾都在騙!」檢方最後起訴鄧女恐嚇等三罪。
法院審理時,鄧女坦承誹謗及散布猥褻物品罪,但否認有恐嚇李樹發的犯意,李樹發的律師則當庭爆料鄧女曾在二○○四年二月發表網誌,描寫她和交往六年的前男友Frank感情始末,其中包括鄧女描寫Frank會打女朋友、嫖妓、得性病,且有逼人聞屁及大便在內褲上的怪癖,藉此佐證鄧女有詆毀前男友的前例。
法官認定陳宏文、李樹發是否有外遇屬私德,無關公益,昨判鄧女三罪都成立,其中加重誹謗罪判刑三月,散布猥褻影像判刑四月,恐嚇罪判刑三月,應合併執行八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若全案定讞,她只須繳二十四萬元就可不用坐牢。
兩性專家廖輝英說,鄧女劈腿的行為,「從心態上就錯誤,為什麼要再去找一個結婚的男人?」並強調:「感情上的失敗,應當作投資失利。該放手時就認輸,不要不甘心。」
2007年間:南僑少東陳宏文與鄧曉倩祕密交往。
2008/04:鄧女經陳認識其姊夫東南旅行社副總李樹發,李也私下追求鄧女。
2009/11?2010/03:鄧女與友人章品晨四處發陳宏文與人妻、鄧女與李樹發的婚外情黑函;散布鄧女與李的性愛照片,以簡訊恐嚇李被捕。
2010/07/16:鄧女、章女被檢方起訴。
2010/11/19:鄧女出庭承認觸誹謗、散布猥褻影像罪,但否認涉及恐嚇。
2010/12/23:法院依加重誹謗、散布猥褻影像、恐嚇等三罪判鄧女合併執行八月徒刑;章女依誹謗罪判刑二月,均可易科罰金。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