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的絕不貪心」 拾荒男撿36萬送警

出版時間 2010/12/18
袁明文(中)撿到價值25萬元彩券和11萬元現金,警方擺在桌上供失主(右)認領。
袁明文(中)撿到價值25萬元彩券和11萬元現金,警方擺在桌上供失主(右)認領。

這名拾金不昧的拾荒男袁明文(46歲)說:「錢夠用就好了,不是我的就不該拿。」他不認為自己做了什麼了不起的事。袁明文因住處沒電視,也不看報,所以不知道日前北縣女子撿到錢向失主要求3成酬金的新聞。

袁男表示,撿到皮包的時候只有一個想法:「掉皮包的人一定很著急,要快還人家。」
昨天上午8時45分許,袁明文將早上撿拾的破爛拿到資源回收場變賣後,騎著單車回家,行經中壢市龍東路一條巷子旁騎樓時,突然看到地上有個咖啡色皮包,他撿起皮包打開來看,發現裡面有數疊刮刮樂彩券和幾本存摺,他知道是別人遺失的東西,便站在路邊等失主出現,約10公鐘後沒見到有人找錢,袁男就將皮包拿到平鎮警分局龍岡派出所招領。
警員接過皮包清點,發現皮包裡面除了有4本存摺及價值25萬元的25本刮刮樂彩券外,夾層內還有11萬元現金。
警員根據存摺上資料找到失主即是中壢市財運旺采券投注站老闆唐台輝,而唐台輝同時間也到中壢警分局報案,接到通知後立即趕到龍岡派出所,見失物一樣不少,立即上前緊握袁男雙手感謝,並要給袁6000元紅包,但袁男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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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堅持要給袁明文(右)6千元紅包,袁才勉強收下。翻攝畫面

唐老闆表示,前晚投注站打烊後,將當天營業所得及彩券放在皮包帶回家,昨上午太太要去開店,將皮包及睡袋放在機車腳踏墊上,順便載小孩去幼稚園,不料路上皮包掉了,急得不得了,「沒想到這麼快就失而復得。」
唐老闆表示,因為知道5天前有一名法律系畢業的女子向失主要3成酬金的新聞,當時就頗為感慨,認為該女不應如此,而袁男只靠拾荒為生,卻分文不要,所以才會堅持要袁男收下6000元的紅包。
警方表示,袁男每天變賣拾荒所得只能賺1、200元,他唯一的嗜好就是和朋友小酌兩杯。
袁男表示,雖然向失主要3成報酬9萬多元可以讓他過1年,「但不是我的,絕不會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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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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