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今年八月,一名陳姓男子多次到屏東汽車旅館與一名十八歲女子性交易,女子見陳男值得信任,哭求代為報警。經三個月追查,該女屬長虹應召站,負責人為綽號「富哥」的男子羅國顯(四十五歲),其女友陳諭錞(四十一歲)負責管帳,十多名應召女都在屏東市廣東路的公寓待命接客,全套性交易一千六百至三千元不等。
警方調查,該應召站旗下的女子,背後都有心酸故事。二十二歲的「美美」泣訴,兩年前她交到染毒癮的男友,為替男友解毒癮,誤至羅嫌處應徵,羅嫌知道她缺錢後,對她放高利貸,等她沒錢償還,就逼賣淫還債;但她為愛犧牲,吸毒男友最後仍離她而去。
更慘的是,今年八月,美美罹患子宮頸癌,想脫離皮肉生涯,但羅嫌對她拳打腳踢,逼她每天從晚上八時接客到隔天上午八時,一天接五、六名客人;她數度割腕自殺獲救,手臂布滿一、二十條刀疤。
另名花名「小丘」的二十八歲女子,則遭羅嫌以毒品控制賣淫,兩年多年來賣淫所得五百多萬元,卻全被羅嫌拿去買毒品。
警方發現,羅嫌在報紙刊登應徵飯店女服務生廣告,年輕女子面試時先詢問她們有無毒癮或缺錢,再利用毒品和放高利貸控制,暴力強逼賣淫;對沒毒癮女子,藉故帶對方吃飯趁機灌醉後替她們偷打毒品,使其染上毒癮;羅嫌還瞞女友,對被逼賣淫女子「試用驗貨」,並賣毒品給她們,若女子沒錢,就逼她們跟羅嫌做愛償毒品。
南打中心和高市鼓山分局逮捕羅嫌、陳女和馬伕蔡秉政(二十七歲)等七名嫌犯,救出三名被逼賣淫女子,卻沒找到當初請陳男報警的十八歲賣淫女。羅嫌等人卻辯稱小姐是自願的,昨被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妨害風化等罪嫌移送法辦,三名女子則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
◎以工作輕鬆、收入高、當天領現金、待遇不合常理的優厚等利誘
若工作內容模糊不確定,應提高警覺
◎規定績效未達標準就扣薪或不發薪,要求購買大量產品,並簽同意書
不繳不明費用,不買產品、不簽本票
◎無故收取身分證件、存摺影本等,表明想升遷,須幫公司貸款或辦信用卡
勿將證件交公司保管,拒辦卡、貸款
◎提供金錢、毒品誘惑,進而要求賣淫
不要向對方借錢或收受毒品招待,並立即報警
資料來源:高雄市警局、《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