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內聲請異議 支付命令就失效

出版時間 2010/12/05

楊盤江表示,他曾協助一名卡奴與銀行進行債務協商,卡奴提出還款計劃後,因故無法依計劃還款,又再次與銀行協商又獲同意,「可見只要有還款誠意,協商並不困難。」他強調,「欠債不還屬於民事糾紛,最糟的狀況是造成個人信用破產,但不會有牢獄之災」,呼籲有卡債問題民眾千萬不要想不開,更不要找地下錢莊借高利貸解決,「那只會讓債務問題變得更複雜,更難以解決。」
台中市政府消保官洪誌宏指出,有卡債問題的民眾,可自行與債權銀行協商或透過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協助,或可經由法院裁定,依《債務清理法條例》尋求解決,提出個人償債計劃,與債務銀行協調,就可依自己的還款能力解決債務問題。
◎記者朱俊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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