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青蛙下蛋」商標 王記告贏巫記

出版時間 2010/11/24
法院認定王記(上圖)和巫記(下圖)的「青蛙下蛋」商標太像,容易讓消費者混淆。蔣永佑攝
法院認定王記(上圖)和巫記(下圖)的「青蛙下蛋」商標太像,容易讓消費者混淆。蔣永佑攝

「青蛙下蛋」為特大顆粉圓,由於很像青蛙蛋而得名,是士林夜市熱門小吃之一。王記老闆王木火、巫記老闆巫坤旺都在文林路開店,皆用青蛙為圖案,僅蛋的顏色黑、紅不同。巫坤旺得知商標要重新審查說:「會上訴!」他指出,他先做這個生意,大舅子王木火當年退伍,一時找不到工作,才讓王以拆帳方式加入一起作生意,現在卻來排擠他們。勝訴的王木火在中國,他兒子表示,對官司不清楚。
法院表示,如果智財局重新審查後撤銷巫記已註冊的商標,再經法院判決定讞,則「青蛙下蛋」商標將被撤銷,排除專用權,則賣特大顆粉圓的商店都可以使用「青蛙下蛋」字樣。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