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珍藏酒賺零用 惹官司

出版時間 2010/11/16
網拍珍藏酒賺零用 惹官司

我叫小芳是個高中生,為了賺零用錢買相機,異想天開將爸爸的藏酒,拿到拍賣網站拍賣,沒想到竟惹來官司,不但觸犯《菸酒管理法》、《少年福利法》等,還害爸媽都要被相關單位罰款,原以為網路是自由的天地,這時才知不小心還是會犯法的。

因為爸爸是貿易商,而且平常也喜歡與朋友相聚喝兩杯,所以家裡常有各式各樣準備送人或者是別人贈送的酒,其中不乏有知名品牌洋酒與可以珍藏的限量酒。去年開學後我加入攝影社團,上了幾堂課後有興趣,準備買台功能強的相機,也好跟著學長與老師到戶外好好體會一下例如夜景等特殊照片的拍攝樂趣。
由於我原就有上拍賣網站競標二手物品,或拍賣東西賺零用錢的習慣。為了籌買相機的錢,靈機一動就將家裡的存酒一個一個附上說明與年份,拍照後登錄到拍賣網站讓買家競標,並利用宅急便送貨。只是沒想到約兩個星期就有買家向網站與警方檢舉,網站負責人雖已要求我立刻下架、撤銷拍賣,但警察已找上門來了。
記者謝東明採訪整理

板橋警分局刑事偵查隊長許清事表示,為了落實未成年人不得買酒的政策,《菸酒管理法》規定酒品販賣,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網購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進行,若在網路賣酒就已觸法,可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賣酒給未成年人,依《少年福利法》可罰三千元以上。

販售菸、酒、藥品等都有特別規定與管制,禁止在網路販售。

勿販售菸、酒等給未成年人。

父母讓未成年子女喝酒,依法可罰3000元到1萬5000元罰款。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