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仙國中校長陳碧媛昨說,當時她尚未到任,不清楚案情;輔導主任莊森雄說,事後已輔導涉案學生,沒多久7名女學生也都畢業離校,女校工已離職,此事應無報導價值。
但人本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昨批評:「學校職員教唆學生集體毆打同學,非常離譜。」她認為,校方不但應立即輔導,更應把此事當作教材,教導學生不要當別人的工具或用暴力解決衝突。
判決指出,26歲曾鳳淑是甲仙國中校工,去年6月8日上午10時許,她在校內3樓視聽教室布置畢業典禮會場,三年級周姓女學生經過,兩人因細故發生口角,周生用台語:「幹你娘,看三小」罵曾女。
曾鳳淑不甘受辱,第三節下課後找熟識的鄭姓女學生出面,帶周生回視聽教室向她道歉,但曾鳳淑餘怒未消,另找5名國三女生與鄭生聯手毆打周生,還指示6人「剩下的你們來處理,有事情我負責。」然後在旁觀看6女圍毆周生,造成周生頭部外傷、腦震盪及臉、頸、肩、腹多處挫傷。周父報警偵辦。
檢方偵辦後將曾鳳淑依傷害罪起訴;打人的6名國中少女經少年法院裁定不付審理,形同無罪。高雄地院一審時,曾女坦承犯行,還以她要扶養稚子請求輕判,被法院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對少年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以1天1千元易科罰金。
檢方認為判太輕,上訴高分院。高雄高分院審酌,曾女在審理間時已賠償被害人周生40萬達成和解,周生及家屬也到法院表示願意原諒曾女,因此昨判決,維持原六月徒刑判決外另宣告緩刑3年,給她自新的機會。
曾鳳淑不滿周女罵她,教唆六名女學生在視聽教室圍毆周女,打得周女腦震盪,全身多處挫傷。
教育部24小時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警察局保護少年專線:0800-059-595
各校設置的校園霸凌防制專線及申訴信箱
教育局專線:
台北市:1999(結合市民熱線)
台中市:(04)22202607
高雄市:0800-775-885
資料來源: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