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說護兒 2法官遭彈劾

出版時間 2010/10/21

檢察總長黃世銘昨說,已請檢察官研究蕭仰歸兒子蕭賢綸涉肇逃無罪案判決是否有違背法令,目前尚未決定是否可提非常上訴。由於監院有查到蕭仰歸、高明哲兩人在審理期間餐敘新事證,北檢表示,當時檢察官並未查到餐敘這部分,會研究是否重查。

公懲會處分有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與申誡。最重的撤職將讓兩人退休金泡湯。目前兩人被停職,期間仍可按月領取一半的本俸約三萬元,一旦兩人未被撤職、休職,還可要求補發停職期間薪俸。
蕭仰歸兒子蕭賢綸前年十月開車涉肇事逃逸,蕭仰歸為兒關說,但一審判蕭賢綸六月徒刑;上訴二審後蕭仰歸繼續關說,蕭賢綸改判無罪,檢方未再上訴,因而定讞。今年八月《蘋果》踢爆蕭仰歸、高明哲涉及關說,二審受命法官高玉舜也指控蕭、高涉及關說,高院、最高法院火速調查,將兩人移送監院,最高法院認為蕭僅有道德瑕疵未涉關說,司法院推翻最高法院決議,採高院決議,認定兩人涉及關說,處分停職。
監委黃武次與李復甸昨說,蕭賢綸案一審審理期間,蕭仰歸曾向該案審判長鄭景文關說,鄭接受監委約詢時證實,蕭曾到地院找他,要他「判無罪」,鄭未接受蕭的說法。二審期間,蕭透過與高玉舜熟識的高院法官崔玲琦向高玉舜關說,崔接受約詢時說,去年底,蕭兩次到辦公室找她,希望她向高玉舜講可否改判無罪。李復甸說,蕭二審期間曾與高明哲兩度餐敘,案件審理期間,承審法官與案件關係人不應私下見面,「兩人餐敘並不妥當。」

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說:「蕭仰歸、高明哲對餐敘見面一事說謊,若繼續擔任法官,誰敢讓他們審案?民眾能接受嗎?」林強調,當初檢方偵辦蕭、高等法官枉法裁判部分,查無實證簽結,但監院調查若是新證據,檢方就應重啟調查。一名資深庭長說:「這些類似案子應彙整成教材,作為司法的借鏡。」
昨會中,有監委引述《論語》「父為子隱」,指父在子有困難時幫忙是親情的當然,李復甸認為這位監委誤解原意,這句話是指基於親情不宣揚子女過失,並非利用職權違法關說。蕭仰歸昨手機沒開機,高明哲說:「謝謝。」司法院說:「公懲會會做出適切懲處。」

現職 台灣高等法院庭長(停職中)
期別 司法官訓練所第19期
學歷 台灣大學法律系
經歷 台北、板橋、桃園地院法官,台灣高等法院法官
爭議 接受台鳳集團不當飲宴案

現職 最高法院法官(停職中)
期別 司法官訓練所第20期
學歷 台灣大學法律系、海洋大學法研所博士
經歷 台北、板橋地院法官及行政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司法官訓練所講座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2008/10/06 蕭仰歸之子蕭賢綸開車撞傷人逃逸,事後被起訴。
2009/09/30 蕭仰歸向基隆地院審判長鄭景文關說,但一審仍判6個月,緩刑兩年。
2009/12/03、09 上訴二審期間,蕭仰歸在台北馥園餐廳兩度宴請高院審判長高明哲為兒關說。
2010/01/19 高明哲將無罪判決交受命法官高玉舜及陪席法官林洲富簽名後,宣判蕭賢綸無罪定讞。
2010/08/13 最高法院認定蕭仰歸僅道德瑕疵,但司法院認確有關說,將他和高明哲停職並移送監察院議處。
2010/09/07 北檢查無枉法裁判,將刑案部分簽結。
2010/10/20 監察院通過彈劾,將蕭仰歸及高明哲移送公懲會議處。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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