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戀正妹5年 怪伯嗆燒屋

出版時間 2010/10/21

基隆地檢署調查,李姓男子(五十歲)住基隆市七堵區,多年前與妻子離婚後,情緒開始不穩定,五年前他於街頭巧遇黃姓女子(二十七歲),驚為天人,跟蹤黃女返家並展開熱烈追求,黃女因有男友多次婉拒,他仍不死心持續騷擾,甚至到黃家門口燒報紙、強擄黃女等,昨被依妨害自由、公共危險等罪嫌提起公訴。

警方調查,李男不甘黃女不斷拒絕他,上月二十五日深夜前往黃女住處瘋狂敲門,黃父隔著鐵門要他離開,他反威嚇黃父說:「叫你女兒出來,不出來我就要放火燒。」李男隨即蹲在門口地板點燃報紙,黃父嚇得報案,警方趕抵將火撲滅,並將李男帶回警局。
警方說,李男因公共危險罪具保獲釋後,竟又前往黃家樓下埋伏,隔兩天他趁黃女出門上班時,從後方勒黃女脖子,另一手持鋸子,恫嚇黃女跟他交往,黃女嚇得不斷掙扎,右手還遭割傷,幸她機警向路人呼救,李男才倉皇逃逸,但當晚即遭拘捕。

對此書田診所精神科主任江漢光分析,李男類似恐怖情人,具有衝動控制力障礙,不穩定的心性特質,非常自我中心、脫離現實,不顧別人感受,即使遭多次拒絕追求,仍強迫對方接受他;建議若遇恐怖情人只能委婉拒絕,必要時尋求家人協助,如搬家、換電話等,若對方有傷人不軌行為可尋求警方協助。兩性專家吳娟瑜認為,瘋狂騷擾反讓對方恐懼、害怕,建議在心儀對象面前,應該讓他多認識你,畢竟熟悉度是建立情感的第一契機,若不幸遭拒,要釋懷並尊重對方選擇。

1.李男想逼黃女出面,竟在黃家樓梯間地板點燃報紙揚言燒屋,黃父見狀立刻報警。

2.李男之後又趁黃女出門上班時,勒住黃女脖子並持鋸子威脅,黃女掙脫時不慎遭鋸子割傷手部。

◎不可讓對方知道自己姓名、住處或電話等資料
◎跟對方互動時可以不願搭理、頻打哈欠等態度面對,不要讓對方存有幻想
◎不能激怒對方,若對方仍不斷騷擾,應該立刻報警
資料來源:兩性專家吳娟瑜、書田診所精神科主任江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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