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角膜混濁 醫竟未提

出版時間 2010/10/20
林小姐說,昭明眼科醫師開的轉診單顯示,醫師以圖示註記在2008年12月25日即發現角膜異常(紅框處)。
林小姐說,昭明眼科醫師開的轉診單顯示,醫師以圖示註記在2008年12月25日即發現角膜異常(紅框處)。

林小姐說,5年前因乾眼症到新莊的昭明眼科診所就醫,之後陸續到診所回診,今年8月底再到昭明眼科就醫,醫師告知,發現她右眼眼角膜上出現不透明情形,開立病歷摘要及病歷,建議她轉診到其他醫院檢查。

林小姐表示,到其他醫院就診,經診斷為慢性結膜炎、乾眼症、角膜變性、角膜不透明等症狀,並被告知,若角膜不透明狀況持續擴大,可能影響視力,建議長期追蹤觀察。她詳讀昭明眼科診所提供的病歷摘要發現,2008年12月25日醫師已發現眼睛出現異常,「哪有醫生不跟病患說病情的,真誇張。」
對此,昭明眼科診所院長徐榮昇表示,2008年認為眼睛異狀是老化現象,直到今年8月發現角膜混濁狀況持續擴大,才告知林小姐,初步認定可能是老化現象或其他不明原因,且林小姐到其他醫院就醫,多數是建議觀察,目前她的視力正常。事後林小姐已向衛生局申訴。

北市聯合醫院中興院區醫師蔡宜倫表示,角膜混濁不透明是指角膜上物質沉積,屬於角膜變性,成因有可能是先天,如體質、老化,或者後天疾病,如乾眼症,一旦角膜變混濁,無法恢復原狀,嚴重可能影響視力,若是先天原因造成,無法減緩惡化,若後天引起,對症下藥可能可避免惡化,臨床上,醫師檢查病患眼睛,有任何異狀皆會告知病患。
北縣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楊耀城表示,《醫師法》規定,醫師診治病人時,應向病患或家屬告知病情,醫師未告知已違法,依法得處2萬元至10萬元罰鍰,建議林小姐向衛生局申訴,再透過專業鑑定確認是否有醫療疏失,可用手機或市話直撥1999市民熱線。

★藥袋上未註明副作用、警語
★醫師未告知恢復期、後遺症
★未開立收據
★違法超收費用
★未告知病況、注意事項
★若遇醫療爭議,可向各縣市衛生單位申訴
資料來源:台北縣衛生局、《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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