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因曹母攜女自殺案,糾正內政部等四機關,圖為曹小妹寫給同學的遺書。資料照片
今年四月也發生桃園縣中壢角頭陳文庸虐童埋屍案,監委調查發現,桃園縣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從二○○八年七月就接獲陳文庸時常家暴虐童,下手狠重的通報,卻一直到今年四月媒體報導前,都未決定成案與否,也未採任何處遇措施,且以有限資訊誤判陳童安全無虞,貽誤救援時機,致釀成悲劇,也糾正桃園縣政府及內政部。
內政部政務次長簡太郎昨說,收到監院的糾正案後,會虛心檢討,力求改進。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說,兒保社工因行使公權力,與虐兒家庭對立,壓力與危險性高,流動率大,對案家照顧有疏漏,內政部已把增聘社工人力的規劃案送行政院。
監委在調查後一個案子時發現,本案前後由兩位社工承辦,蔡姓社工接案時只有一年九個月資歷,後來離職,接辦的吳姓社工則僅接受過為期一個月的職前訓練,就獨力承案。監委洪德旋批,內政部明知地方政府以補助款增聘的兒保社工人員都是新進資淺人員,專業素質及能力都有不足,卻未能事前改善,因此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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