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法令制度都是防弊重於興利的,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結果不但沒興什麼利,弊也沒防到。從道路到橋樑、從機場到港口、從教室到大樓,不管是大工程小工程,有哪幾件公共工程是做得好的?
台南地檢署執行「路見不平查緝專案」,主動積極的態度值得肯定,如果各地檢署都能主動出擊,深入挖掘,一定可以提高公共工程的品質。
南檢鎖定台南、嘉義19個鄉鎮市地方基礎公共工程展開調查,結果發現3個鄉鎮市長有收取回扣情形,還有幾十件路面工程是由議員承包,有7個鄉鎮鋪設瀝青厚度不足,舊路面應該先刨除也沒刨除,就直接在上面鋪新瀝青,而且新瀝青品質到底如何也不知道,難怪路面很快就坑坑洞洞,然後再重新編列預算,一切再來一遍,周而復始,有工程大家包,有錢大家分,就像原本編列的30%刨除路面的預算,就輕鬆進了相關人等的荷包。
縣市首長及鄉鎮市長每年都要編列高額預算給民代、村里長及樁腳做工程,再從中收取3成的回扣,等層層發包、轉包下去,最後用在工程上的可能連一半都不到,品質怎麼會好?
從招標、發包、施工、監工、考工、驗收……,如果每一關都是嚴格節制,怎麼會輕易通過呢?當然是「內神通外鬼」,「官商勾結吃公家」,把公家、把老百姓當冤大頭,就算前面的程序疏忽不足,最後總要驗收吧?南檢竟然發現受標準局委託代驗的民間材料實驗室,以不實的檢驗報告,掩護包商通過驗收,連最後的防線都被擊潰。
還記得最近才發生一件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和養工處官員勾結,以回收舊瀝青假冒新瀝青的弊案,市議員受選民所託付監督市政,居然和官員沆瀣一氣,詐騙納稅人的血汗錢?
經過這麼幾十年的演進,公共工程的各項制度應該問題不大,但是魔鬼藏在執行裡,魔鬼也藏在細節裡,制度法令規定再怎麼周延,如果從顧問公司就開始用規格綁標,公務員透露領標單廠商名單讓黑道威脅高價圍標、承辦人員洩露底價、低價搶標再變更設計追加預算、監工不實隨意放水、驗收時檢體掉包或虛應故事,隨便哪一樣都會使公共工程品質破功。
行政權獨大、傲慢、專斷,議會沒有盡到監督制衡的責任,甚至只要分到一點利益,就心滿意足。
上樑不正下樑歪,不信廉潔喚不回,擒賊擒王,先從公共工程主管整頓,但第一線工程人員也要比照申報財產,雷厲風行除惡務盡,怎會放任至此?不是沒辦法,只是不抓不辦而已。
作者為廣播電視節目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