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人一信還不夠,未來立法院進行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審查時,有必要請被提名人明確表態,除了修法立場之外,如何淘汰不適任法官,才可杜絕「司法界淘汰人的能力特別弱」的質疑。
每一個人都了解不管是三歲童或是六歲小孩,她們不會懂什麼是「性侵」,但可悲的是,這些常識就只有法官不懂,還要在那邊援引法條解釋,食古不化到此地步;其次,當小孩喊「不要」時,其實就是在表達抗拒了,但是我們偉大的法官還是執意認為這樣的表達不夠,難不成要三歲或是六歲小孩把色狼擊退才算是強烈反抗之意嗎?
孩童是最弱勢的一群,他們很容易變成大人複雜世界中的犧牲者,社會新聞中常見夫妻吵架,動不動就帶著小孩跳樓自殺,而性侵小孩的案例也常在社會角落上演,這些孩子說「不」有用嗎?但我們法律就是保護不了他們,大人們不慚愧嗎?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