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兒打工遭電擊 皮開肉綻

出版時間 2010/08/17

陳父陳彥佑昨不滿地說:「絕對要上訴。」他表示,陳韋達原本樂觀開朗,現在都躲在家裡哭泣,還想輕生。將來的復健、整形龐大費用,法院判決的金額與求償金額二千二百九十七萬元差太多。僱主王榮彬,昨則嘆了一口氣,僅說將與律師討論再說。
去年二月十日下午,世丞公司學徒陳韋達、陳家義到樹林鎮松川精密公司清洗廠房,兩人在屋頂工作,屋頂上空四點七公尺有台電十六萬伏特的高壓電線經過,陳韋達工作時清潔桿頭伸進高壓磁場範圍內,瞬間傳出如炸彈爆炸聲響,只見電流亮光一閃,一道火球擊中陳韋達。陳韋達上半身嚴重灼燙傷,皮膚裂開捲起,肌肉潰爛,五官都燒焦變形,跌落傾斜屋頂,滾到女兒牆才被擋住。離他二公尺的陳家義也被波及身體右側灼傷。
陳韋達送亞東醫院急救,全身百分之四十的二至三度灼傷,住院近兩個月才出院。現仍不時需做眼瞼疤痕攣縮外翻矯治手術和復健。台大醫院鑑定,陳的下眼皮、頸部與雙手嚴重疤痕攣縮,嘴唇外翻,必須不斷以手術割開手指間孿縮的皮膚,手掌才能開合。

陳父認為,不僅世丞公司有過失,松川公司未管制頂樓出入口,未擺放警告標誌、未裝置絕緣設備或申請斷電;台電明知有電擊危險,卻未要求松川改善,控告世丞、松川與台電求償看護費、喪失勞動力、精神慰撫金共二千二百九十七萬多元。王榮彬辯稱,陳也有疏失,他願賠兩百萬元。
法院審理指出,台電在松川興建廠房時,已要求要有垂直間隔安全距離;松川則告知世丞,要用吊車搭載人員清洗,避免碰觸高壓電線,但世丞輕忽危險,派陳韋達兩人直接上屋頂清潔,據此認定只有世丞要負賠償責任,判賠喪失勞動力、精神慰撫金六百零三萬元。刑事部分,王榮彬已被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處八月徒刑,王上訴由高院審理中。

陳韋達提著水桶在樓頂清洗外牆,清潔長桿不慎伸進高壓電線旁,隨即被電擊中上半身,慘叫一聲倒地,在旁的同事右半身也被灼傷。

陳彥佑(右圖右)陪兒子陳韋達出庭,陳韋達戴口罩低著頭,神情悲悽。左圖為他未受傷時的模樣。 孫友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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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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