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子趣告贏公平會 免罰20萬

出版時間 2010/07/28
格子趣告贏公平會 免罰20萬

格子趣微型百貨店,是一種租箱寄賣店,賣主可在網祿公司的店裡,租三十八公分見方大小的格子寄賣貨品,每個格子每月租金從五百元到兩千五百元不等。
網祿去年遭檢舉未充分揭露商標權期限、經營規劃方案等資訊,影響交易秩序,被公平會罰款。法官認為,格子趣讓加盟者將格位出租招商,其模式無競爭對手,何來破壞交易秩序,判網祿勝訴。記者昨聯繫不上網祿及公平會,不知回應。

◎集團:網祿數碼科技集團,旗下有十大花蝶、網路星球等
◎租金:每月588~2500元,另收0%~8%不等帳務管理費
◎店數:全台連鎖店超過70家
◎定位:迷你百貨公司及實體網路拍賣平台
註:概念來自日本,2007年傳進台灣,店面約15到20坪,規劃約300格置物箱,民眾花少許租金,就可租1格出售物品。
資料來源:格子趣官網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