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住彰化縣鹿港鎮、在卡拉OK店上班的女子趙秀銘(四十五歲),兩年前認識小她十六歲的中縣男子張鈞傑(二十九歲),交往後同居,趙女曾拿二、三十萬元資助張男買貨車,經營水果生意,後來張男賣掉貨車,趙女要求分手還錢,兩人因此爆爭執。
去年十月二十五日,趙女向家人表示因當天是太子爺生日,要和同事到中縣后里鄉無極麒麟太子宮參加廟會,從此音訊全無,趙女家人懷疑與張嫌有關,向警方報案。
檢警查出,當天趙女的同事離開後,趙女隨即被張嫌友人、男子廖文彬(二十二歲)及鄧姓和兩名張姓少年協助張嫌押走,隔天還替張嫌買垃圾桶和水泥,但四人把東西放在東勢鎮明正里土地公廟後方就離開,後四人被依妨害自由罪嫌分別遭裁定收押及收容。
案發後,張嫌於十一月三日逃往廈門,刑事局、大甲警方透過兩岸打擊犯罪協定,今年五月十四日將他引渡回台,檢方依殺人罪嫌聲押獲准。警方五月二十日首度借訊,但張嫌遲不認罪。
趙女的姊姊和二十歲女兒前晚同時被趙女託夢,指自己被棄屍在東勢鎮石圍橋附近,昨兩人帶著趙女遺照、紙錢前往招魂;警方也再次借訊張嫌到場。警方以「認罪可向檢察官求情減刑」、死者女兒也向張嫌說:「你若認罪說出媽媽屍體下落,我不會要求民事賠償。」張嫌才拿香下跪認罪,跪求:「不要判我死刑。」
張嫌供稱,不滿趙女提分手並索討資助買車費用,才夥同四嫌將趙女押回住處,但趙女是吃安眠藥後隔天斷氣,他兩天後將屍體以塑膠桶灌水泥,再用鐵絲五花大綁,再租貨車載往苗栗鯉魚潭水庫溪谷丟棄。警方昨尋屍未果,今將擴大搜山。
律師郭隆偉指出,嫌犯辯稱死者酒後吃安眠藥斷氣,疑意圖切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的《殺人罪》,導向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毀棄屍體罪》,但若找到遺體而驗屍無藥物殘留,確定死者遭其殺害,嫌犯要求不要判死刑無效,法官會考量嫌犯犯後態度、殺人動機及當時有無受刺激等量刑;而死者家屬口說放棄民事求償也無效,須向法院簽定拋棄請求權才算數。
2009/10/25
45歲趙姓女子和同事到中縣后里鄉無極麒麟太子宮參加廟會後,音訊全無。
2009/10/26
趙女家人獲悉趙女與男友張鈞傑有爭執報警。
2009/12/25
警方查出當天趙女的同事離開後,張嫌及一名廖男、鄧姓少年及2名張姓少年將她帶走,4男並替張買水泥和垃圾桶。張男於11/03潛逃廈門,另4男落網。
2010/5/14
警方將張嫌引渡回台。
2010/5/20
警方首度借訊,張嫌不認罪。
2010/7/14
警方再次借訊,張嫌看到趙女家屬帶遺照招魂下跪認罪,指趙女吃安眠藥死亡2天後,他將屍體放在垃圾桶灌水泥後棄屍。
資料來源:大甲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