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箱破損 業者竟拒退貨

出版時間 2010/07/11
全國家電團購網竟規定商品包裝不完整就拒絕退貨。翻攝畫面
全國家電團購網竟規定商品包裝不完整就拒絕退貨。翻攝畫面

張小姐說,5月7日收到電子鍋,13日拆封,準備使用前,她先清洗鍋子,發現鍋蓋無法完全密合,隨即向業者反映要退貨。業者先要她自付運費寄回商品,事後又以商品使用過及外箱嚴重破損為由拒退貨,更把造成電子鍋無法密合的原因歸咎是她使用方式不當,張小姐氣得大罵「太惡劣!」

自稱可代表全國家電團購網發言的林小姐說,消費者使用不當已造成商品無法使用,且訂購說明內已註明,退回的商品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張小姐則質疑,與業者的對話紀錄中,業者從未說過商品故障不能用,認為是惡意栽贓。
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張嘉麟說,《消保法》規定,消費者網購,收到商品7天內可無條件退換貨,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另外,消費者有檢查商品的權利,一經拆封就不得退換的契約條款,已違反平等互惠原則,屬無效條款。民眾若遇類似糾紛,可用手機或市話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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