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職員詐退撫金 求刑20年

出版時間 2010/06/25
王瓊雲昨被檢方以貪污罪起訴,求處20年重刑。資料照片
王瓊雲昨被檢方以貪污罪起訴,求處20年重刑。資料照片

檢方查出,五十三歲的王瓊雲,從一九九八年到二○○六年間,利用經辦「駐衛警察退職補償金」機會,找人頭冒充台大退職駐衛警察,詐領補償金,甚至在二○○七年九月退休後,還主動到人事室當志工,假裝協助辦理退休撫卹業務,趁機變造退休人員資料,繼續詐領退休撫卹金共二千二百六十一萬元,直到今年三月校方發現部分文件內容不實,王女貪污犯行才曝光。
台灣大學主任秘書廖咸浩昨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為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已對行政人員進行倫理宣導並加強管控,並計畫將作業流程電子化,以杜絕人為弊端。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