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嫌犯吳明哲(十九歲、無前科),終日游手好閒、結黨玩樂,雙親在市場賣雞肉,對他也無力管教,三天前因飲酒糾紛與人大打出手,頭被砸破送醫縫了十多針,不料吳嫌出院後心生不滿,竟糾眾到檳榔攤討回公道。
吳哲明供稱,他與開檳榔攤的十九歲劉姓男子原本就認識,但三天前深夜在住家附近的御花園KTV,卻因酒後互瞄看不順眼,兩人大打出手,身高較矮的他被對方用酒瓶K破頭,所以前天下午才率眾到檳榔攤砸店。
警方表示,對於槍枝來源吳嫌都推給兩年前因另起槍擊案遭擊斃的賴姓友人寄放,警方認為吳嫌供詞閃爍,對在逃五名同夥也交代不清,明顯避重就輕,訊後先依殺人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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