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仿畫贈名犬 行賄花招百出

出版時間 2010/04/13
台北縣政府(圖)不滿黃文潭求職履歷竟附支票,將他淘汰並法辦。資料照片
台北縣政府(圖)不滿黃文潭求職履歷竟附支票,將他淘汰並法辦。資料照片

還大手筆給木屋
檢調偵辦國道電子收費系統弊案時,查出精業公司前公關蔡錦鴻為討好交通部機要秘書宋乃午,曾出資購買其女友公司出品的故宮仿畫、代付房租,並請宋喝花酒,招待他與前妻赴德國旅遊。檢調偵辦看守所弊案時,發現受刑人贈送價值一萬多元的博美狗給管理員搏感情,或為管理員裝潢宿舍。此外,檢調偵辦金管會前委員林忠正貪污案,查出開發金控公關大手筆送一棟汐止山區的小木屋,更奉送裝潢與高級電器。
律師岳珍指出,以金錢或旅遊等不正當利益賄賂公務員,使得公務員違背應該執行的職務,會構成《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依法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她說,若公務員不收賄,但民眾被舉發行賄犯行,可能觸犯《刑法》行賄罪,得面臨三年以下徒刑。記者侯柏青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