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任期未過半 藍擬禁參選

出版時間 2010/03/29
藍擬修公職提名辦法,任期未過半禁參加其他選舉。
藍擬修公職提名辦法,任期未過半禁參加其他選舉。

國民黨中央擬增訂「二分之一條款」,這不是頭一遭,兩年前吳敦義擔任黨秘書長時,中常會就曾討論此案,當時還引發藍營地方鄉鎮市長硬闖中常會抗議,因反彈過大擱置至今。當時帶頭抗議的現任藍委蕭景田昨說,只要選前將遊戲規則說清楚即可,而非選後才說要溯及既往,因這違反法律的信賴保護原則。
已收到問卷的國民黨北市議員李新表示,硬性制定這種條款,不但剝奪選民選擇權,也讓提名失去彈性。國民黨北市議員李慶元痛批,制定這種條款根本是「搬磚頭砸自己的腳」,未來連直轄市長要想選總統都可能被限制,黨內人才運用及流動性也被阻擋,黨中央應仔細思考。黨務人士對黨中央重提此案不表樂觀,「強行通過只會引發黨內爭議,不利地方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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