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為什麼需要改革?因為:
1.待遇福利比很多納稅養他們的百姓好太多。鐵飯碗不怕失業,退休後還有18趴優惠存款利率(我們埋單)。高適足率的月退俸養老到死,死後配偶繼續享受養老,只是乘數較少而已。
2.公務員冗員太多。根據一項調查,公務員的工作量,每天平均不到四小時就做完,其他時間就拿我們納稅錢混吃等死。
3.台灣競爭力快速落後,公務員只防弊,不興利的消極態度,是主因之一,其懶惰自衛的藉口叫做「依法行政」。比新加坡、日本、南韓、香港、中國公務員的素質、效能、擔當、氣魄差了十萬八千里。
4.根據比例原則,公務員得到優沃的待遇和福利,就必須付出等比例的義務、責任和工作量。
5.公務員對他們的衣食父母——老百姓一向僚氣十足,滿臉厭煩,官腔官調(看電影《不能沒有你》就知),如不上緊他們的發條,怎對得起納稅人?
6.不少公務員從上班的第一天起就等退休,與其如此,不如讓他們早些稱心如意,早早淘汰他們吧!
7.先進國家的文官考績法制規定,各等次比例應呈「紡錘狀」常態分配。台灣文官卻是「倒三角狀」,甲等比率偏高(七成五,世界最高),且輪流拿甲,大家作假,官僚鄉愿根深柢固。
不少公務員恐嚇說,下次選舉拒投國民黨,用選票淘汰國民黨。一句話漏了底,坐實了多年來國民黨確實用政策向公務員賄賂買票。現在只不過要求嚴一點,立刻翻臉,其驕兵悍將的蠻橫嘴臉,難道不是被國民黨慣壞了嗎?
不過,批評者或謂三次丙等就解聘的做法會給長官公報私仇的機會。那別的國家怎麼沒這問題?可以在拿一次丙等後調差,三次不同的長官都給丙等,挾怨報復說就言不成理了。
我們支持關中院長和馬總統的改革,細節應該再周詳細膩些,但改革的原則絕不能放棄。丟了少數公務員的票,換來多數盼望改革的中間選票,又對台灣長遠有利,當然應該大刀闊斧,一往無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