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耳藝術負責人牛效華。資料照片
牛效華(56歲)1991年創辦牛耳藝術公司,2005年曾邀帕華洛帝來台巡迴演唱,日前也曾邀請華裔大提琴家馬友友舉辦亞洲巡迴演奏會。牛效華昨強調:「當年音樂會所有曲目、活動,均由國家文化總會決定,牛耳只是負責執行,判決不公,會上訴到底。」
鄭智仁則說:「我當時提供原始管弦樂及大合唱版本給牛耳,但演出前3天才收到授權書,內容竟告知已被改編,版權也與我無關,未來若有糾紛要我負責,太離譜了。」
判決指出,牛耳公司2007年11月24日受國家文化總會委託舉辦歲末總統府音樂會,其中《福爾摩沙頌》、《天總是攏會光》,未經鄭智仁授權就重新編曲演出。國家文化總會與牛耳員工都證稱,以牛耳在音樂的專業領域,接下4百餘萬元大案,應負責曲目授權,但牛耳卻擅自改編演出,據此認定牛耳侵犯著作權,但審酌牛效華當庭認錯道歉,判牛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另繳15萬元。
設立時間:1991年
負責人:牛效華(56歲)
資本額:100萬元
營業項目:安排國內外藝人演出、製作藝文節目、舉辦音樂演奏會
知名活動:馬友友大提琴演奏會、帕華洛帝等世界三大男高音演唱會、柏林及維也納交響樂演奏會、2007台灣之歌音樂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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