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議長涉貪 被判刑6年

出版時間 2010/02/09
南投縣議長吳棋祥涉嫌強購砂石場,被判刑六年。資料照片
南投縣議長吳棋祥涉嫌強購砂石場,被判刑六年。資料照片

判決書指出,九十五年四月間,吳棋祥為取得彰峰砂石場土地,屢次以議長名義要求南投縣政府介入調查砂石場有無違法超挖,並在縣府勒令砂石場停工後,又連續指示《議政周刊》報導「彰峰砂石場涉嫌超挖」新聞。
事後吳棋祥又委託中間人向業者施壓,要求以一甲地一百萬元價格購買砂石場,而實際上砂石場的公告現值為一甲五百萬元,市價更高達兩千萬元,因價差太大,砂石場負責人拒絕出售,吳棋祥遭控告。
法官認為吳棋祥利用權勢,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藉勢勒索財物未遂罪,因最後未購得砂石場,因此從輕判刑六年。吳棋祥表示,彰峰砂石場因越界超挖被處以上億元罰鍰,基於民代職責揭發弊端,卻引來爭端,對於判決結果無法接受,決定上訴爭取清白。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宋恭良則表示尊重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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