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腦死 父母展大愛 2歲娃器捐 10人重生

出版時間 2010/01/10
意外腦死 父母展大愛 2歲娃器捐 10人重生

這名男童的心臟及肝臟,分別捐給1名心臟病及1名肝病的病童;2顆腎臟捐給1名洗腎4年的成人患者、2個眼角膜也分別捐給2名大人;血管則存放在血管銀行。其中心臟移植手術由台大醫院施行,肝、腎、眼角膜由高雄長庚完成。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副執行長劉嘉琪昨透露:「男童家屬還沒熬過喪子傷痛,馬上考慮器捐,忍受雙重煎熬!」社服人員勸募時目睹家人不捨,也跟著掉淚!

據了解,獲得小男童角膜的兩名患者已等候7、8年,手術相當成功,「受贈者已從男童的角膜看到光明!」至於接受男童腎臟的患者,已洗腎4年多,體重70多公斤,約男童3倍,兩人臟器大小差異很大,但術後第一天就已正常排尿,雖然之後仍洗腎3周,但前陣子已出院、告別洗腎生活。
高雄長庚泌尿科醫師陳彥達說,腎臟捐贈以5歲以上、60歲以下最適合,超齡捐贈者或年紀太小都屬於「邊緣腎」,臨床上有2%的機率可能引發「原發性腎臟沒功能」,明明手術成功,但腎臟就是無法發揮功能。
成大醫學院外科教授李伯璋則說,兒童的腎臟體積小,捐給成人、須2顆同時捐;但一般人的肝臟只要60%大小就可發揮功能,因此有時兒童肝也能捐給大人;但兒童心臟則只能捐給兒童。高雄長庚角膜科主任方博炯說,幼童角膜組織較軟,移植手術難度較高,2歲幾乎是捐贈下限,年紀再小就不適合捐贈。

劉嘉琪說,國內去年有215人捐贈器官,每百萬人捐贈率逾9.3,高居亞洲第二,但「5歲以下幼童器捐個案,連這名2歲男童,近5年來只有3件」,主要是因為幼童意外相對較少,腦死認定要專案審查,常常緩不濟急。她說,「國人受信仰影響,深信輪迴,總以為捐了眼就看不到來世。」正因此,小男童的家人更令人感佩,「他們心中的煎熬、折磨,絕非常人所能想像!」不過「來不及長大的孩子會在別人體內長大,繼續感受人世的美好溫暖!」

◎3歲以下幼童捐贈器官需專案報衛生署申請
◎捐贈前需取得最近親屬的書面同意
◎3歲以下兒童神經恢復能力高於成人,潛在修復力強,摘取器官前需經過更嚴謹的腦死判定
◎兒童器官較小,移植手術時間較長、難度較高
◎兒童器官體積較小,心臟只能捐給兒童;腎臟、肝臟、眼角膜可捐給成人,但腎臟得2顆同時捐給1名成人,才夠使用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成大醫學院外科教授李伯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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