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先生表示,當初看到廁所被貼門牌,還以為是被人惡作劇,沒想到卻是政府貼的。
「廁所而已嘛!又要拆、又要設門牌,政府到底要怎樣啦!」顏先生說,他是福科一街流動夜市負責人,當初為方便逛夜市的民眾,才搭設鐵皮廁所,但先前被舉報違建,剛被列入排拆,但去年11月卻發現廁所牆上貼一塊門牌,質疑政府閒著沒事做,連廁所也設門牌。
對此,西屯區戶政事務所行政股課員鍾興毓表示,這塊門牌是民眾新建房屋後申請裝設,所方在查勘許可後,委託外包廠商前往設置,不料廠商搞錯地點,誤裝在這間廁所,對民眾很抱歉,已請廠商拆除。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陳朝建表示,戶政單位有責任監督管理承包商執行的情形,應要求承包商立即更正,而申請門牌民眾,若因誤設造成無法收到郵件,導致發生爭議,也可請戶所協助證明,主張送達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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