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太太的丈夫駕車途中,因急性腦中風出車禍,診斷書證明車禍當時已中風(紅框處)。
桃園張太太說,6月17日上午丈夫開車去台北辦事,中午她接到警方通知丈夫在台中出車禍,已送國軍桃園總醫院救治,經醫師診斷,丈夫「車禍當下已中風」,可能意識不清跟前車猛開,才到台中。事後她接獲出意外當天、丈夫在洲美快速道路超速、高速公路闖電子收費車道等多張罰單,總計3000元罰金,但向中壢監理站申訴卻遭駁回。
對此,中壢監理站副站長朱詩蘅說:「從來沒接到這種申訴。」因舉發單位主張有違規事實,依法裁罰無不妥,只能行文張太太駁回申訴,但張先生案例特殊,可向交通法庭聲明異議。
專長神經外科的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副院長璩大成說:「中風不一定會癱瘓。」若運動功能未受影響,患者可能意識不清卻繼續駕車,直至病情加劇,駕駛人若覺得身體不適,應立即停車就醫。
宇國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智剛指出,行政機關依法裁罰沒錯,但此案特殊,若檢附診斷證明聲明異議,獲法官裁定免罰機率相當高。不過張太太說,因怕麻煩已繳罰款,不打算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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