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昨深夜發新聞稿強調:「將會尊重內政部的決定,撤銷徐榛蔚副縣長職務,以避免國民黨繼續消費徐榛蔚,施以無情的鬥爭。」他會四年內不支薪,全數作公益。
傅崐萁稍早則回嗆內政部:「徐榛蔚女士擔任副縣長全不支薪,她的薪水也將全捐作公益,何來違反利益迴避?」他並質疑,過去民進黨政府處理台東縣前縣長鄺麗貞夫婦的問題都沒這麼迅速,現在3天內否定他的任命權,對他如此打壓、迫害,令人訝異!傅強調,他「沒在怕的,必將為花蓮35萬鄉親努力打拼。」
《蘋果》昨進行民調,對於內政部認定傅崐萁夫婦假離婚,徐榛蔚無法當副縣長,高達6成受訪者認為「這才對嘛,傅崐萁手法太卑鄙」。 花蓮民眾對內政部做法多表支持,彩券業者簡桂香說:「任命妻子當副縣長,民眾觀感真的不好。」商人溫景瑒說:「誰都知道他們還有夫妻之實,本來就是假離婚。」
傅崐萁(47歲)在這次縣長選舉中,以無黨籍身分拿下8萬5千多票,得票數比另兩名候選人加起來還多,創下花蓮縣長選舉得票數最高紀錄,也讓國民黨執政60年的花蓮縣首度「變天」。
傅崐萁和徐榛蔚(42歲)結褵14年,育有兩女一男,傅曾說他費盡千辛萬苦才追到徐,他也非常感謝老婆在他落魄時不離不棄地支持。不料傅崐萁20日宣布任命徐榛蔚為副縣長,媒體追問後,他表示已與徐離婚。
對於傅崐萁任命「前妻」為副縣長,政壇認為,傅官司纏身,一旦判刑確定將被解除職務,「前妻」可為他延續政治影響力,且一旦縣長要補選,前妻也可代夫出征。
傅崐萁20日宣布任命前妻為副縣長後,內政部政務次長簡太郎受訪時先表示違法,簡隨後致電傅確認傅已辦離婚,改口說傅合法。前天簡在立院備詢時說,如兩人已辦離婚,人事案有效;但如兩人仍共同生活,仍有違法之虞。
但傅崐萁的奇招日來惹非議,內政部昨邀相關單位研商,部長江宜樺會後表示,內政部調查,傅崐萁與徐榛蔚12月18日辦離婚,21日任命徐為副縣長,再於22日將徐戶籍遷至隔壁傅的母親家,製造夫妻離婚假象,但兩人共同養育子女,並對外表示「一家人」共同為花蓮縣政努力,符合《民法》「通謀虛偽之意思表示」,屬無效的假離婚。江宜樺說,傅任命徐為副縣長的公文今、明兩天會上來,將不予備查,同時報請行政院撤銷人事案。
傅崐萁昨早到行政院找院長吳敦義,希望中央協助落實他的政見,「給花蓮人一條能夠安全回家的路」。吳揆辦公室證實此事,但透露傅是為任命「前妻」為副縣長的人事案而來,相關官員強調,府院高層「依法處理」。內政部態度轉為強硬,是否高層施壓?江宜樺說:「沒有高層介入。」
對於內政部做法,中山大學政治系教授廖達琪認為,法規多如毛,內政部在第一時間也弄不清楚,所幸了解狀況後知錯能改。世新大學法學院專任副教授吳煜宗表示,內政部應是迫於輿論壓力才做此決定,但若回歸《民法》,夫妻協議離婚,只要有書面證明和兩個以上證人,戶政機關便算是通過形式認定,「內政部關於傅崐萁夫婦離婚假象的說明有爭議。」
民進黨花蓮縣黨部主委莊枝財表示,誰都看得出來這是假離婚,「內政部說法變來變去,證明馬政府的無能。」 藍委李鴻鈞建議傅只要把握有限時間把縣政做好,即使未來被判有罪,縣民還是會幫他說話。
12/20
.傅崐萁宣布任命前妻徐榛蔚為副縣長,內政部政務次長簡太郎受訪時先表示違法,因為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涉及利益衝突應予迴避,如未迴避,所作人事任命應屬無效。
.簡太郎隨後致電傅崐萁確認傅已辦妥離婚,改口說傅合法。
12/21 簡太郎表示,如兩人已辦離婚,人事案有效;但如兩人仍共同生活或有共同生活的家屬,仍有違法之虞,內政部將設法釐清。
12/22 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傅崐萁與徐榛蔚的離婚是假離婚,兩人仍屬配偶關係,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此人事案將報請行政院撤銷。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馬政府缺乏公信力,連內政部對這個人事案都可以政策反覆,朝令夕改,讓人民無所適從,有夠悲哀。
太誇張了!花蓮縣府不是傅家的,如果這樣都能過關,傅崐萁的兒女以後也可能被任命到縣府當官。
傅崐萁真笨,如果被關,老婆出來哭,說不定有同情票。縣長不該把婚姻當兒戲,大家都知是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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