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房東偷鑽石 惡客恐坐牢

出版時間 2009/12/22

賴怡君(三十七歲)昨說:「我東西不見,我是被害人,怎反而被判刑!」說要上訴。里長凃阿財昨回憶,屋內「亂七八糟,分不清堆了什麼」。
法院指出,賴怡君和丈夫四年前承租蔡欣秀的二樓公寓,去年九月租約到期,蔡女多次催賴女不續租就搬走。當時賴夫罹患口腔癌住院,要賴女趕快處理,但賴女不理。蔡女徵得賴夫同意後找里長見證開鎖進屋,房內猶如垃圾堆,卓姓男清潔工花半個月才清乾淨。賴女卻控告蔡女侵占與侵入住宅。

賴怡君說,她在屋內放四十多萬元私房錢、十三萬美元鑽石、三十九萬元黃金、三十萬元首飾,一件十八萬元的貂皮大衣與十六萬元冬蟲夏草藥材,全部只算七十萬多元就好。
蔡女出庭否認侵占賴女的物品,但對卓男打掃時皮膚過敏感到不好意思。卓男否認順手牽羊,他說:「很髒、很亂,差不多都是垃圾。」卓男表示,冰箱裡的東西都發臭,臥室還有長蟲的便當盒,賴女僅有一輛腳踏車與一件外套堪用,他花兩百元補車胎,被賴女索回,沒看到其他值錢貨。
賴女丈夫作證,從沒看過那些寶物,賴女也無法提出購買上述物品的保證書、發票或收據,檢方因此認定賴女無中生有,將她依誣告起訴,法院昨依法判刑。

●欠房租 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由法院寄給房客,若房客沒聲明異議,20天後法院可強制執行房客財產
●租約到期不搬 可提起返還房屋訴訟 ,由法院強制搬離
●破壞房屋設施 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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