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睡屋簷下 控子女棄養

出版時間 2009/12/17

警方調查,老翁張紫薇(八十六歲)與妻子(八十一歲)育有六名子女,其兩名兒子擔心他對母親家暴,安排他住高雄的房子,未料他卻變賣高雄的房子。
老翁半年前回到五股鄉御史路妻子名下的透天厝,由於屋內沒人居住,他進不了屋子,卻住在門口並隨地便溺,鄰居不勝其擾昨報警,老翁指控子女分光家產後棄他於不顧。

當地村長潘明宏昨指出,他們對張家的家務事不清楚,不過老翁隨地大小便引發惡臭,曾多次打電話請他長子處理,但老翁被帶離不久,又跑回透天厝,迫不得已報警處理。老翁卻告訴警方,他買了幾分地和兩棟房子全都被兒子敗光,擔心透天厝又被兒子賣掉,才守在門口,「我不顧好,萬一又被這個畜生弄不見。」
老翁長子昨獲悉反控,父親不務正業、花天酒地,四處向親戚借錢,或找母親要錢,要不到就對母親拳打腳踢,「印象中母親常被父親打罵默默流淚。」他和弟妹全靠母親兼做好幾份工作省吃儉用帶大,他為了減輕母親經濟負擔從軍,「有這種父親,我很無奈。」
台北縣社會局昨調查後,認為老翁子女並沒有涉嫌遺棄。社工簡怡全說,目前天氣逐漸變冷,不可能讓老翁睡戶外,與老翁子女討論後,均同意老翁由社會局安置到老人安護中心,安置費用由子女共同分擔。
律師廖芳萱表示,遺棄沒有自救能力的人,或不提供其生存所必要的扶助,如老翁病重不安排就醫,或不給老翁錢任其自生自滅等,才構成遺棄罪,不過老翁子女友曾安排其住居,並沒遺棄罪嫌。

睡在透天厝屋簷下的張紫薇,指控子女棄他不顧。黃仲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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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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