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手偷安全帽 業務員吃官司

出版時間 2009/10/30
隨手偷安全帽 業務員吃官司

我是一家公司業務員小王,每天騎著機車到處服務客戶,最近買了一輛新機車,沒想到有一次去拜訪客戶結束後,發現安全帽不見了,我急著趕回公司,就順手拿了旁邊一輛機車上的安全帽戴上,沒想到當場被車主抓包。

記得那天,我騎著機車送貨款收據去給客戶,心想馬上就好,帽子也沒扣在椅墊下,就直接掛在後照鏡上,後來和客戶聊得太開心,也順便向客戶推銷公司新產品,都忘記還要趕回公司,誰知道一到機車停車處,發現安全帽不見了。眼看就要進公司跟會計請款,並向主管報告業務進度的時間快來不及了,沒空再去買安全帽,又不敢違規,心想隨便拿一頂先戴再說,等回到公司辦完事情,再買頂新的就好。
我左瞧瞧右看看,發現一家超商門口一輛機車上掛著安全帽,我便將車騎到旁邊,直接將帽子拿起來戴,車主突然從超商走出來,大喊:「小偷!」衝過來一把抓住我,儘管我不斷道歉,但車主仍堅持報警,我也因此吃上官司。
記者王昭濱採訪整理

蘆洲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張俊明表示,安全帽在他人的機車上,仍屬於當事人物品,民眾若因一時方便隨意拿走,已觸犯竊盜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徒刑。

停妥機車離開時,將安全帽隨身攜帶最安全。

即使短暫離開,也應將安全帽放在置物廂或用扣鎖固定,避免遭竊。

安全帽失竊應自己花錢購買,勿偷取他人的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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