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工聯代表昨到立院痛批《工會法》修法是凌遲工會,立院則決定暫不處理修法。黃世宏攝
立院昨也通過大幅修正《特殊教育法》,規定特教預算在中央政府當年度教育預算不得低於4.5%,在地方政府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不得低於5%;特殊教育實施年齡從3歲開始,每縣市至少設一所特教學校。還增定資賦優異教育專章,明定資賦優異學生可提早選修較高一級以上教育階段課程,選修課程及格可於入學後抵免。
民進黨立委陳節如昨哽咽地說,她有個身心障礙兒子,34歲了從未讀過小學,她深切感受到家有身障兒的無力感,希望《特殊教育法》修法後可提升台灣特殊教育品質;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理事長楊憲忠也表欣慰。
立院也修正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學校教職員撫恤條例》,讓教職員借調到民營事業、私立學校等,可在回任教職後將借調年資併入教職員年資,對借調中或有意借調的學者是一項利多。
此外,立院昨本要審查《工會法》修正草案,引發2波勞團抗議。團結工聯冒著大雨抗議;全國教師會、全國產業總會等2、300名工會代表也前往抗議,銀行員工聯合會理事長賴萬枝批,《工會法》幾十年沒修,現在卻「倒退嚕」,影響工會獨立運作。在強大壓力下,朝野決定先不處理。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
.規定保訓會掌管高階公務員中長期培訓,並可設國家文官學院
《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
.負責執行公務人員培訓作業,學院可以置研究員與副研究員
《特殊教育法》
.特教預算在中央政府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不得低於4.5%
《教育人員任用法》
.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或涉性侵害行為,查證屬實,不得擔任教育人員
《大學法》
.大學生因懷孕、分娩或撫育3歲以下子女,得延長修業期限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學校教職員撫恤條例》
.教職員借調到民營事業,得於回任後將借調年資併計退休撫恤年資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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